因應移轉訂價查準修正資誠提四點建議

新聞媒體 2020-12-30

針對財政部修正移轉訂價查核準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出四點建議,包括:就無形資產的利潤和費用分攤進行協議規畫;檢視利潤配置與風險承擔、功能管理是否一致;備好重大風險決策的過程等文件;適當揭露受控交易。

四點建議詳細說明如下:

一、數位經濟時代下,無形資產在集團價值鏈中扮演相當吃重的角色。目前企業因貿易大戰重組供應鏈時,應該要同時將無形資產納入考量。建議集團針對各企業對無形資產做出貢獻所負擔的費用事先進行彙整及分析,供判斷是否尚有找補情事,可以先行進行調整。若有各企業未來預期利益,也可考慮朝成本分攤協議規劃,降低整體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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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業過去在準備移轉訂價文據或執行風險分析時,若較依賴書面合約或文件來判斷交易參與人的風險結果,在新條文的修正之後,企業應依條文中風險評估的步驟,就交易參與人在交易中實際承擔的風險與管理功能,檢視利潤配置是否與企業風險的承擔與管理功能相當,同時也應檢視關係人交易的合約撰擬是否和企業所承擔的風險與管理功能一致。

三、建議集團需要審視開發、提升、維護、保護、利用(DEMPE)的重大決策(包括重大風險的決策)是由誰決定、書面文件是否支持、利潤是否按照貢獻分配等,做必要的改變或補強,避免未來產生爭議。

四、企業在準備移轉訂價文據及稅務申報書表時,應確認所有應該揭露的受控交易皆以適當的揭露,以避免觸及稅局的處罰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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