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鎖定9萬多個具台商背景的OBU境外企業帳戶,開放可以國內企業身分,直接在銀行的OBU開立外幣授信目的相關帳戶,但此帳戶不能給利息、不能理財,有一定金額及停留期間限制,但好處是不用繞道境外成立紙上公司,省下相關成本,將台灣作為台商資金調度中心。
金管會近期將預告「境內法人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開立授信目的帳戶規定」草案,即開放國內企業在OBU開戶,預告期間14天,最快10月底可上路。
目前OBU只能接受境外企業開戶,所以不少企業為了開外幣帳戶,支應海外資金需求或投資,就會繞道香港、避稅天堂等地區開立紙上公司,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國際間實施共同申報及應行注意事項(CRS,俗稱全球肥咖條款、全球大追稅),及各避稅天堂紛紛制訂經濟實質法案,即企業要有實質經濟活動的反避稅措施,企業在海外若要設紙上公司,成本將提高,風險也會增加。
為協助台灣境內企業進行國際資金調度,金管會與央行協商後,確定在不修法前提下,第一階段先開放國內企業可在OBU開立因授信所衍生資金收付需求的帳戶;目前本國銀行與外銀共有59家OBU,本國銀行有36家,外銀有23家,共有13萬多個境外企業帳戶,到今年7月清點,有台商背景的帳戶有9萬多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