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利用劃撥轉帳方式辦理退稅,退稅款於退稅日即自動撥入指定的帳戶,有利企業資金週轉運用,安全便利又省時。
中區國稅局說明,111年7—8月期營業稅申報應退稅案件已完成核退,其中採劃撥轉帳方式退稅案件計8,428件,已於111年10月17日撥入營業人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惟仍有283件採支票退稅,請營業人多加利用劃撥退稅,既不必擔心支票被冒領或遺失,又可節省前往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該局特別呼籲尚未採用直接劃撥退稅的營業人,可向營業人稅籍所在地的國稅分局或稽徵所提出申請。
營業人如對申請劃撥退稅作業有任何疑義,可向該局或轄屬的國稅分局、稽徵所洽詢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蔡明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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