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高階財管新方案四券商獲准、一家審核中

新聞媒體 2021-01-02

為推動證券商理財產業升級,金管會昨(31)日公布證券商高階財管新方案核准元大證券、兆豐證券、永豐金證券及國泰證券等四家辦理,另有一家還在審核中,還有一家因被裁罰沒有獲准。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昨日表示,2020年有六家證券商申請辦理高階財管業務,元大、兆豐、永豐金及國泰等四家證券商獲准辦理,銀行是分二階段申請,但券商沒有分階段,採取隨時可申請隨時審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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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高資產客群理財需求及推動我國證券商理財產業升級,金管會鬆綁法規,讓證券商可為資產淨值1億元以上高資產客戶提供理財服務,先前傳有十家券商符合開辦資格,證期局證實六家申請,最後元大、兆豐、永豐金及國泰等四家券商獲准,其中可獲擴大複委託、財富管理與債券自營三項都核准的有元大證、兆豐證二家,永豐金證與國泰證均獲准開放複委託。

證券商得申辦高資產客戶服務的資格條件,包括法定財務比率(申請前半年自有資本適足率逾200%)、財務條件(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報淨值達100億元以上)及法令遵循(未受警告以上重大處分)等條件。

金管會說,證券商申請以複委託管道、財富管理管道、於營業處所買賣(自營)提供高資產客戶服務,或申請對海外子公司發行境外結構型商品辦理背書保證者,應先分別經券商公會(複委託)、證券交易所(財富管理、背書保證)、櫃買中心(自營)初審,再轉送金管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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