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接近尾聲,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如果核對通知書內容確認無誤,只要在今年申報截止日109年6月30日前繳稅或回復確認,就算完成申報了!
該局整理稅額試算案件多元繳稅方式及回復確認管道如下:
一、繳稅案件:除了可以現金或票據、信用卡及轉帳繳稅外。還可利用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APP,掃描通知書上QR-Code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稅款。另沿用上年度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者,只要掃描繳稅取款委託書上所載QR-Code即可輕鬆完成繳稅。
二、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除了以書面回復、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線上登錄回復外,亦可透過免付費電話語音(0800-000321)。另沿用上年度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者,可透過行動裝置掃描申報書上所載QR-Code回復確認。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不同意試算內容,例如欲增加扶養親屬或改採列舉扣除額等資料,可利用憑證或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查詢碼」並搭配本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108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所載之戶號」及出生年月日,於109年6月30日前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另行辦理結算申報。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洽詢聯繫窗口,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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