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3條規定部分,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1-05-11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財政部民國110年5月10日台財稅字第10904681520號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3條規定部分,自即日生效

PDF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