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保護您的權利

稅務會審 2022-06-14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為保護納稅者權利,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 自106年12月28日起已正式施行,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提供納稅者法令諮詢與溝通協調,以貫徹正當法律程序俾利實現租稅公平。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納稅者得申請權利保護事項包含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受理納稅者之案件申訴或陳情事項、及救濟諮詢等協助。時值疫情嚴峻,民眾如有稅務上相關疑義需納保官協助,除可親自到該分局尋求協助外,亦可使用書面、傳真、電話申請,或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線上提出申請,避免群聚風險,落實防疫措施並兼顧納稅者權利之維護。
如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臺中分局服務管理課 黃小玲
聯絡電話:04-22588181 轉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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