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月為我國上市櫃公司股東會旺季,不少長輩趕在7~8月配股前移轉股票給子女,讓子女獲配股利。不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若要移轉股票給他人,依照遺贈稅法規定,當事人必須檢附完稅或免稅證明,才能完成移轉股票手續。

官員指出,移轉股票多為贈與方式,大致可分為三道程序,第一是個人向券商申請持股證明或證券存摺、紙本股票。

第二是贈與人帶著個人與受贈人的身分證、印章到戶籍地國稅局申報贈與,股票的課稅基準則按照贈與日當天市值或是前一個月的平均市值為主,再按照其價值繳納10%~20%的贈與稅負。

第三步則是向券商申請股權移轉,官員提醒,贈與人除攜帶個人與受贈人身分證、印章外,還要檢附贈與稅免稅或完稅證明書、股票過戶轉讓申請書、證券存摺等文件,才算是完成手續。

過去有券商沒有檢查贈與人的完稅證明、直接移轉股票,官員指出,最後國稅局依照遺贈稅法第52條規定、裁罰券商1.5萬元。

官員建議,贈與股票涉及到股票課稅價值計算,因此在股價低檔時,個人更適合做傳承規劃、移轉股票。如果是親屬過世,官員表示,個人繼承遺產,每人每件除1,200萬元遺產稅免稅額及六大扣除額權益外,剩下遺產淨額適用10%~20%遺贈稅累進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