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各項申請作業,受理期間自112年2月15日至同年3月15日止

稅務會審 2023-03-04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各項申請作業,自112年2月15日起至同年3月15日止,受理申請項目如下:

申請項目 適用對象 備  註 申辦地點
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首次報稅者
  1. 無報稅經驗者。
  2. 所得單純、採用標準扣除額。
  3. 申請後,倘經國稅局審核不符合適用條件,則不予提供本項服務。

各地區國稅局
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國稅局以後年度將不再主動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無須逐年申請。 各地區國稅局
申請變更稅額試算書表郵寄地址 納稅義務人 未申請變更者,以110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之通訊地址為郵寄地址;倘無通訊地址,將以111年12月31日之戶籍地為郵寄地址。
各地區國稅局
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限於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即原A君申請不適用,則只能由A君申請撤銷不適用。
限戶籍地所在地國稅局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民眾除可採書面方式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外,亦可於今年2月15日起至同年3月15日止,以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 線上申辦,不受上班時間限制,且免出門排隊,省時又方便,請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臺中分局綜所稅課 楊慧怡
聯絡電話:(04)22588181轉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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