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商品未取得發票,可先上網查詢營業人是否使用統一發票

稅務會審 2021-10-08

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表示,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透過網路平台購買商品之消費者日益增多,因商家行銷手法多元化,可能以商品評價或出貨量等方法來營造生意興隆的假象,造成檢舉網路銷售漏未開立發票案件日益增加。
消費者如要了解所消費之店家是否應開立統一發票,只須利用電腦進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以手機輸入「是否使用統一發票行號查詢」,即可以營業人的統一編號、名稱或稅籍登記地址輕鬆查得營業人是否使用統一發票。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某日接獲民眾來電,欲檢舉本轄A商號於某網路平台銷售商品,却未開立統一發票,經委婉告知前述查詢方式,及應提示所檢舉違章漏稅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檢舉人表示已了解相關規定,將先行查詢其是否為應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
該分局提醒,購買商品未取得發票,請先上網查詢營業人是否使用統一發票,經查明確認該營業人應開立統一發票,但是没有開立統一發票後,再行檢舉。檢舉店家短漏開發票,應敍明消費日期、時間、品名、數量、單價等交易內容,並提供訂購單、送貨單、收據、消費影像檔或錄音檔、付款證明(滙款單、現金簽收單)等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南投分局銷售稅課林小姐
聯絡電話:(049)2223067轉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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