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審法將上路專家提三隱憂

新聞媒體 2020-10-21

商業事件審理法將於明年7月1日施行,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昨(19)日指出新法三大隱憂,包括當事人查詢權衝擊財務保密、民刑事分立影響效率、專家證人制度如何有效溝通等。

德勤提醒企業,未來商業紛爭解決機制將有重大變革,企業應密切追蹤,以妥適因應。

商業事件審理法明年上路,設立二級二審的商業法院,希望解決商業紛爭,不過外界對於新法仍有不少期待。

首先,德勤主持律師林瑞彬表示,商審法特別訂定「當事人查詢權」,當事人在訴訟前階段,就有機會蒐集相關資訊,且在訴訟階段,也可列舉有關事實或證據的「必要事項」,這項制度對於企業應給予保密的財務業務事項,必然會發生是否被迫公開,或需耗時耗財來處理的風險。

林瑞彬呼籲,企業可藉此機會建立對公司內及法遵的數位管理機制,另可藉由合約管理系統,有效管控公司所有合約均經一定審核流程及正確存放,遇到商業訴訟時,較有利舉證;此外透過數位管理,也可有效落實分層負責,完整保留決策軌跡,未來遇到商業紛爭時,才能更完善處理。

其次,德勤法律科技創新服務負責人熊誦梅則指出,商審法排除刑事案件,恐導致訴訟程序延宕,原因在於涉及重大商業犯罪的案件,在民刑事分立的情況下,為避免法院判決不一致,可能為等待刑事判決結果,反而遲滯民事審判程序。

最後,勤業眾信審計與確信諮詢服務部資深會計師郭慈容表示,商審法引進「專家證人」制度,可補足對當事人的程序保障。但未來當事人如何善用這項制度,能否與聲明的專家證人做有效溝通,以取得有利當事人權益的報告及意見,也有其困難度。

此外,德勤合夥律師陳盈蓁表示,企業因應新法制度,在規劃併購活動時,應事前充分盡職調查、委請律師等外部顧問,協助踐行法定程序等,以降低日後爭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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