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企業對資通安全風險的相關揭露,金管會擬修法明定公司應揭露資安風險對財業務影響及因應措施,以及若發生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應揭露所遭受的損失、可能影響等。
為接軌國際規範,提升公司推動永續發展資訊揭露品質,並強化資通安全風險管理的資訊揭露,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今天公布「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期定為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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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升公司推動永續發展資訊揭露品質方面,金管會將強化企業在「環境」及「社會」層面的資訊揭露,包含引導公司提升資訊揭露品質及提供更具可比較性資訊,金管會增訂相關揭露指引,以利公司揭露更具體明確及量化的內容。
此外,在強化「公司治理」資訊揭露方面,金管會要求公司應敘明董事會獨立董事比重及附理由說明董事會是否具獨立性;並明定公司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及符合獨立性情形,公司若有設置提名委員會,也應揭露組成及運作情形。
在強化資通安全管理資訊揭露方面,金管會認為,目前公司雖可自行辨認及揭露資通安全風險暴露情形,但為落實公司對資通安全的風險揭露,明定公司應揭露資通安全風險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因應措施,以及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的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等。
金管會今天宣布修法放寬市值達新台幣20億元以上且法遵情形良好的上市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可採「總括申報」,預計最晚明年第1季正式上路;配合此新制,金管會在「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修正草案明定,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應在公開說明書封面以顯著字體註明,並揭露預定發行總額、已發行總額與總括申報餘額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