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初台新銀行爆發一名周姓理財專員,涉嫌盜領客戶資金達3.47億元。金管會今針對此案開罰,對此案重罰台新銀高達3000萬元,是史上最重的理專盜領案裁罰。
金管會表示,台新銀行理專涉挪用客戶款項、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及有不當業務行為,基於台新未就避免理專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建置有效健全關聯戶監控機制、未落實辦理認識客戶(KYC)程序及臨櫃交易確認機制,及理專獎金發放制度未妥適設計,易使業務人員有不當銷售行為等缺失,核有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核處台新銀行罰鍰3000萬元、糾正,並命令該行停止個人金融事業總處副執行長執行職務3個月,及停止該行西門分行、北大分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保險代理業務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