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現行財政部核准消費者索取雲端發票載具包含手機條碼、電子票證(悠遊卡、一卡通、iCash)、會員卡、信用卡、公用事業載具及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等,其中手機條碼為共通性載具,可以在所有開立雲端發票店家使用;非共通性載具則限於發行會員卡、公用事業載具及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之營業人所屬會員或營業人有提供電子票證或信用卡儲存雲端發票的服務方可使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若於各店家消費以會員卡等非共通性載具索取雲端發票,可於開獎前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進行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並設定領獎帳戶,獎金會主動匯入您指定的帳戶,中獎人即可省下親赴代發獎金單位領獎的時間及4‰印花稅。該局鼓勵民眾消費時多利用手機條碼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完成雲端發票四部曲:1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2申請或綁定手機條碼、3設定領獎帳戶、4設定載具歸戶,就可享有自動對獎、中獎主動通知、獎金直接入帳、避免發票遺失或忘記領獎等多項好處。
該局說明,為鼓勵民眾消費時索取雲端發票,自111年1-2月期起,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獎開獎組數由100萬組提高為165萬組,再加上原來的800元獎10萬組、2,000元獎1萬6,000組及百萬元獎30組,每期雲端發票專屬獎總獎金高達9.67億元,中獎機率大大提升。該局籲請,使用電子發票之營業人應確保民眾可以使用共通性載具索取存雲端發票,並加強員工教育訓練,於結帳時主動引導買受人以載具索取雲端發票,以維護其享有雲端發票專屬中獎的權益,共同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為環保盡一份心力。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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