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年3月27日媒體報導「抗拒參與共同管道工程管線單位中,台水算得上前段班」,台水公司澄清說明
自來水管線特性係輸送實體物質,且自來水為民生之必要品,對於民眾需求接用自來水,必須申請道路挖掘埋設管線方式供應提供民眾用水,這和輸送電力、電信等項目,可以非埋設管線方式提供給民眾家庭使用,有所不同。
自來水管線如設於共同管道內,將面臨維修管理不容易問題,因自來水管線輸送水,一旦發生漏水情形,共同管道內充滿水易導致其他管線如電力、電信等損壞。另因自來水管口徑大且重,在狹小的共同管道空間內要以人力搬運管材、切割及安裝等,施作不易、耗時及施作環境安全之風險,致修理管線復水時間需較長,影響大眾供水穩定。配水管線如以共同管道設置,也面臨到用戶接水時必須先在共同管道狹小空間內施作分水,駁接至用戶家門前仍有須挖掘道路施工,施作亦是不易。
以環境類似我國之日本為例,同樣因自來水管線之輸送特性,其共同管道也是以電力、電信等為優先推動。台水公司已持續加強辦理降低漏水率汰換管線,使用耐震性較佳之延性鑄鐵管、不銹鋼波狀管等管線,以取代老舊的混凝土管與塑膠管等,將可大幅減少管線漏水,降低管線挖掘之情形。
經濟部台灣自來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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