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利用存款帳戶退稅省時便捷又安全,直撥退稅「e」起來

稅務會審 2023-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有退稅者,可利用存款帳戶辦理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指定存款帳戶內,可免除支票在金融機構辦理票據交換等待時間,省時便捷又安全。該所說明,營利事業利用存款帳戶直接劃撥退稅,申請方法有下列2種方式:一、紙本申請: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相關書表(下載路徑: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填妥寄交營業地址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二、線上申辦:營利事業可持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以線上方式辦理(申辦路徑: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所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

   該所貼心提醒,營利事業若於今(112)年5月辦理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未於結算申報系統或申報書第13頁填載「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雖於非申報期間亦可申請直撥退稅,且自申請年度開始,核定退還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皆會直接轉帳存入指定帳戶,只需申請一次,以後年度均適用,如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股李股長 聯絡電話:08-8330132轉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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