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殺價競爭金管會:產險費率須自行檢視

新聞媒體 2021-01-16

嚴禁殺價競爭,產險業要自行檢視費率、並確實調整。金管會14日公布,明訂產險公司的商品管理小組至少每半年要檢視一次任意車險與火險,未通過費率檢測的保單,必須有費率檢測調整計畫,且費率調整期間不得逾五年,違反者,金管會將可開罰60~600萬元。

金管會表示,產險市場推動費率自由化後,即無表訂費率,各公司依精算及核保技術,自行釐定費率,但產險保單仍是應該依據經驗損失率反映成本,以符合定價原則,且在保單銷售之後,也要依實際損失經驗,適時調整費率。

保險局表示,一般就是以過去三年的實際損失率,與未來預期損失率,去計算出合理的保費,過去都是保險局「盯」各家產險公司的費率是否合理,未來要求產險公司的商品管理小組必須每半年要檢視一次,對於不合理、未反應實際損失率的保單,必須進行保費調整,調整保費雖可以分年逐步調整,但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這些檢視結果,如果費率要調整,應由各產險公司總經理核可,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

保險局是修改「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將現行的監理原則納入法規,將預告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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