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首批退稅將於112年7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支票)給納稅義務人,請民眾多加留意。
該局說明,首批退稅適用對象為112年5月辦理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採用網路(含手機)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確認,以及稅額試算在112年5月10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紙本回復的退稅案件。民眾如有提供指定之存款帳戶,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未提供指定帳戶者,該局將寄發退稅憑單(支票)給納稅義務人(首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12年7月31日起至9月28日止),民眾如收到退稅憑單(支票),請儘速在兌領有效期間內向金融機構兌領或辦理託收。
該局特別提醒,國稅局絕不會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納稅義務人去ATM進行相關操作,請民眾留意詐騙電話或簡訊,如有任何疑問可洽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及資訊組 周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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