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為加強保障納稅者權利及實現課稅公平,貫徹正當法律程序,該分局已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1名來協助納稅者解決稅捐爭議、受理申訴或陳情及行政救濟諮詢等服務,落實保護納稅者權益,以促進徵納雙方和諧。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納稅者倘有以下三種情況,可請求納保官協助:一、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捐爭議時,可請求納保官進行溝通與協調。二、認為權益受有損害時,可向納保官申訴或陳情。三、依法提起行政救濟時,可向納保官尋求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為讓納稅者瞭解設置納保官制度之效能,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於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ca.gov.tw/)「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項下提供「溫馨故事集」網頁,讓民眾藉由日常生活小故事瞭解納稅者權益,進而提高尋求納保官協助之意願。
該分局提醒,為便利納稅者提出申請,除了書面或言詞方式外,亦得以電話、傳真或網際網路等方式提出;納保官受理申請後,納稅者如果不方便至轄管單位進行面談或協調,也能透過就近單位使用視訊設備,與專屬納保官諮詢或面談。
該分局再次提醒,欲知更多資訊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查詢,如有任何問題並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服務管理課陳品穎
連絡電話:(04)25291040轉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