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企業因應疫情,財政部放寬企業可申請退還營業稅「留抵稅額」,以立即增加可運用現金,統計至8月14日,已有2631家提出申請,核退營業稅新台幣5.62億元,以批發、零售業者申請最多。
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疫情打亂企業正常營運腳步,為協助企業保留更多現金、即時運用,財政部5月中旬宣布,放寬受疫情衝擊企業,可申請退還營業稅「留抵稅額」。
北區國稅局說明,營收衰退企業,大多有成本支出大於銷售收入情形,反映在營業稅申報上,由於賣的少、成本支出高,計算後自然不用繳稅,不過,由於營業稅的計算,採「進銷互抵」,也就是以進貨成本中5%營業稅額,扣抵銷售收入中5%營業稅額後,就差額繳稅。
舉例來說,A公司有賺錢,因此一期(2個月)銷售額為100萬元,5%銷項稅額為5萬元,進貨成本為70萬元、進項稅額3.5萬元,在「銷大於進」狀態下,以3.5萬元進項稅額扣抵5萬元銷項稅額,只需就1.5萬差額繳稅。
假設A公司虧損,一期銷售額才40萬元、銷項稅額2萬元,但進貨成本仍達70萬元,進項稅額3.5萬元,進項稅額3.5萬元扣掉2萬元銷項稅額後,還有1.5萬元未使用;按規定,這1.5萬元進項稅額,只能留到未來去扣抵銷項稅額,不能直接退還,因此稱為「留抵稅額」。
北區國稅局表示,但考量疫情期間,企業現金需求大,因此首度放寬,受疫情衝擊企業,碰到「進大於銷」情形,可申請退還留抵稅額,增加立即可運用現金;原則上,申請退還留抵稅額上限為30萬元,若有更高額度需求,得專案報財政部核准。
北區國稅局統計,截至8月14日,全國五區國稅局共收到2631件申請案,核退營業稅留抵進項稅額達5.62億元,之中,北區國稅局有948件、金額2.04億元,占全國比重均約36%,為各區國稅局最多;主要來申請的產業,大多以零售、批發業者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