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4集郵之友社代購代銷郵票准按手續費及佣金收入課稅

最新法令 2021-06-18
○○集郵之友社,辦理郵政劃撥代購或代售我國郵政管理局(編者註:現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郵票,既係按原價代為購銷,郵票面額固定,准按其所收手續費及佣金收入課徵營業稅。(財政部77/07/08台財稅第77018487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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