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自加拿大進口乾紅豆、紅豆粉及細粒,可檢附該國核發之植物檢疫證明取代產地證明文件
加拿大日前建議自加拿大進口乾紅豆、紅豆粉及細粒,可檢附加拿大植物檢疫證明以取代產地證明文件。考量輸出國植物檢疫機關發給之檢疫證明已標明產地,爰經行政院農委會、財政部關務署等相關單位同意,本部國際貿易局公告自即日起,進口商自加拿大進口乾紅豆、紅豆粉及細粒,得以加拿大核發之植物檢疫證明取代產地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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