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業眾信(Deloitte)會計師事務所4日表示,近期中國大陸稅務總局公布14號文件,針對在陸出口企業大量留抵稅額,未來將允許全額抵扣或退稅,預估全年將發放人民幣1.5兆規模的退稅款,從事出口貿易的在陸台商有望受惠。
大陸增值稅是針對最終買受人課徵,類似消費稅或台灣加值型營業稅性質,因此在陸台商企業擴充產能或大量購進固定資產與存貨時,往往要負擔進貨增值稅額(進項稅額)。一般來說,台商要把進項稅額拿回來,必須要透過銷售商品,從銷項的增值稅額來扣抵。
但在陸台商若從事出口銷售,因進出口貨物徵退稅率可能不一致,依過去法規,其帳上的進項稅額無法全額退稅,且中國大陸自2019年啟動增值稅改革,調降部分出口貨品退稅率,台商可能面臨進口原料時適用增值稅率為16%,但出口適用退稅率為13%,因進出口存在時間落差,導致中間相差的3個百分點成為新增的進項稅額,若台商企業無法在短期內透過大量銷售消化,將造成資金占用。
此外,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表示,過去中國大陸僅限核退「增量」的留抵稅額,不能全額退還,例如A台商過去因進出口稅率變化,留抵稅額在2018~2021年間從600萬元增加到800萬元。過去大陸稅局只會核退增量的200萬元,造成存量留抵稅額較高的該類企業無法充分享受留抵退稅的優惠。
為減輕出口企業負擔並解決帳上稅額問題,中國大陸稅務總局等十部門近日發布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第36、14號文件,開放徵退稅率不一致情況列入留抵稅額,另外也開放「存量」的留抵稅額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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