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5/31截止!超過「這天」加徵10% 還得按日加計滯納息

新聞媒體 2024-05-06

周刊王CTWANT |網編組

中央銀行提醒民眾請記得在6月3日(星期一)以前完成所得稅繳納。(圖/翻攝自中央銀行臉書)

中央銀行提醒民眾請記得在6月3日(星期一)以前完成所得稅繳納。(圖/翻攝自中央銀行臉書)

[周刊王CTWANT] 5月報稅季來臨!中央銀行表示,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提醒民眾請記得在6月3日(星期一)以前完成繳納,6月4日起僅能到央行委託的代收國稅金融機構臨櫃辦理,且須加徵滯納金或加計滯納利息。

中央銀行表示,目前繳稅管道多元又便利,除了可以到代收國稅金融機構臨櫃以現金或票據繳納外,也可以採用下列方式:
1、使用手機或電腦,以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納
2、以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線上繳納
3、ATM轉帳
4、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納
5、四大超商臨櫃繳納(限新臺幣3萬元以下)

中央銀行提醒民眾請記得在6月3日(星期一)以前完成所得稅繳納。(圖/翻攝自中央銀行臉書)

中央銀行提醒民眾請記得在6月3日(星期一)以前完成所得稅繳納。(圖/翻攝自中央銀行臉書)
央行提醒,若以線上方式扣款繳稅,包括活期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含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以及ATM等方式繳納稅款,都是以即時方式扣繳。因此,請務必留意扣繳帳戶留存足夠的餘額,避免扣款失敗。另一方面,財政部為便利民眾繳納稅款,提供多樣性繳稅管道(如下表),納稅義務人可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或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使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行動支付工具或委託取款轉帳等方式進行繳稅。
另外,納稅義務人可以手機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繳納,亦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下同)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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