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亞太電信併購案合併基準日暫定 9 月 30 日,遠傳總經理井琪今天表示,一切按主管機關審議時程,但目前「幾乎肯定延後」,針對亞太電收購價,她表示,很清楚該多少就多少。
電信產業掀起整併潮,台灣大哥大將併購台灣之星,遠傳電信也將併購亞太電信,原訂合併基準日為9月30日,目前仍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等主管機關審議通過,且3名新委員將在今年8月1日上任。
井琪表示,一切均按照主管機關的時程,目前看來,暫訂的合併基準日9月30日幾乎可肯定會延後,畢竟通過後,還需要兩個月的時間跟證交所、金管會走流程,「現在都6月了,9月底前完成不太可能」、「能提早更好,但不容易」。
她也提到,合併是大事,草率不得,絕對尊重主關機關時程,尤其又有兩個合併案要審議處理。
此外,針對先前有股東質疑亞太電「賤賣」給遠傳,井琪今天回應,買賣雙方一定要合理才能成交,沒有太便宜或太貴,「要你情我願」,股民從外頭看,不清楚營運狀況,合併就是要盡職調查(D.D),很清楚該多少就多少,價格是很合理,不然不用等外頭抗議,亞太電自己也會先抗議。
遠傳電信日前宣布,將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併亞太電信,遠傳預計發行3.57億股,換股比例為每股亞太電換遠傳0.0934406股。
亞太電信4月15日舉辦股東臨時會,股東出席率逾73%,以超過90%贊成率通過亞太電信與遠傳的合併案,而合併案行使異議的股東,要求公司依合理價格買回的股數,至法定截止日,合計占股本的比例僅2.35%,若扣除法人股東,其餘有異議自然人股東僅約0.1%。
(作者:江明晏;首圖來源:科技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