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取能取代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金管會推動「媲美星港」財富管理2.0方案,開放資產突破億元以上的高階客戶財管新制。金管會昨(31)日宣布,有九家銀行遞件申請,核准中信、兆豐、上海商銀等三家銀行開辦,於2021年元旦上路。
金管會2020年8月7日發布「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並分二梯次受理銀行申請辦理本項業務。第一階段是9月15日,原市場評估有18家銀行適用,但只有九家申請,金管會還面談銀行預定的主要業務負責人,最後有中信、兆豐及上海商銀等三家銀行獲准開辦此項業務,一次核准可開辦三年。
第二批受理期限為2021年2月,預計第2季公布審查結果,未來將視業務發展及銀行辦理情況,受理業者申請。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說,此次核椎這三家是因業務規畫、配合政策與風險管理「相對」表現較好,並配合政策包括新南向、資金回流及紓困振興貸款等,第一批沒有通過的六家,第二批來申請還是有機會。
獲得金管會核准的三家銀行,未來可對高資產客戶提供八大項金融商品及服務,包括銀行發行的外幣金融債券可連結衍生性金融商品或結構型債券、OBU(境外金融業務)可對高資產客戶提供台股衍生性金融商品、高資產客戶投資外國債券可不受信評限制等。
金管會希望藉由業務開放,可提升銀行對金融商品研發能力、強化風管資訊系統及管理機制,使我國理財在國際金融市場更具競爭力。
黃光熙表示,為進一步明確並強化銀行督導管理責任,金管會將要求經核准的三家銀行董事會應設置「問責委員會」,或指定現有委員會負責,建立責任地圖,若有重大疏失,透過問責制度追究應當責的督導管理人員責任,最高可問責到財富管理業務最高負責人,未到董事會層次,是因董事會若有缺失由獨董制衡。
至於未來三家銀行若再爆理專弊案是否會被除去資格?黃光熙說依法可試辦三年,若有案例再看違失情形與涉及狀況依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