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電源及穩定供電台電公司預定發行110年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工商法遵 2021-03-09
為籌措電力開發所需資金,台電3月5日經常務董事會通過,預定於4月中旬發行110年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176.5億元。台電表示,為持續開發多元電源及電網,確保穩定供電,本次籌資主要因應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第七輸變電計畫等。

台電指出,本次公司債發行條件如下:
一、5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45%發行新臺幣34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二、7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55%發行新臺幣105.5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三、10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62%發行新臺幣37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四、本期公司債之發行尚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

發言人:張廷抒專業總管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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