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傅沁怡
三大租稅抵減將於2024年落日,包括產創條例10之1、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抵減及中小企業加薪抵減,屆時企業稅負恐將加重。不過,相關人士指出,財政部對產創10之1延長態度較保留,另外兩項抵減則有爭取的機會。
有台版晶片法之稱的產創條例10之2,落日時間是2029年底,近期工商業界持續發聲,希望產創10之1智慧機械及5G系統投資的租稅減免,可比照10之2再延長,讓兩者一起落日。
對此,財政部表示,產創條例10之1相關租稅優惠是否延續,經濟部可再評估,但應避免為延長而延長,財政部也會衡酌產業需求、國家財政狀況,滾動檢討,修正租稅優惠。
據悉,財政部內部傾向讓產創10之1如期落日,主要是產創10之1的定位是「點火」,如果時間拉得太長,反而可能失去鼓勵企業在短時間內加速智慧升級、運用5G系統與資安服務的政策效果。
財政部也認為,產創10之2是為了鞏固台灣企業在國際間的競爭優勢,希望業者大規模投資前瞻創新研發、先進製程設備,如果硬要把10之1和10之2的落日時間切齊,反而混淆兩者的政策目的。
至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研發支出抵減,將在明年5月19日落日,相關人士指出,該租稅抵減上路已十年,但考量提振中小企業競爭力,如果經濟部認為有必要,相關優惠或有可能再延長。
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為促進中小企業研發創新,中小企業投資於研究發展的支出,可選擇於支出金額15%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或於支出金額10%內抵減自當年度起三年內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該條例也規定,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不得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的30%,且兩種方式一經擇定後,即不得變更;同時,如果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相關抵減優惠,即不得重複適用。
相關人士指出,目前最確定會延長落日的則是中小企業加薪抵減,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2條,中小企業符合一定條件,即可就其每年增僱本國籍員工所支付薪資金額的130%,自其增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
為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變化,促進國內中小企業投資意願及提升國內就業率,先前經濟部已表示會和財政部會商,延長該抵減的適用期限,且會放鬆現行「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條件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