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新聞網 郭宜欣
立遺囑眉角多,最簡單的方式是親筆書寫並簽名留下日期。(圖/shutterstock達志)
律師分享案例,提醒立遺囑的眉角,一位70歲王董在病榻上找來兩個兒子分配財產,一切都有錄音、錄影為證,但弟弟不服財產分配將哥哥告上法院,最後還勝訴,關鍵在於王董並未立「遺囑」,錄音及錄影不具法律效力。
律師蘇家宏在個人臉書上表示,王董向兩個兒子表示,為了集中股權,價值5億元的公司股票都由大兒子繼承,其餘不動產以及現金大約3億元,由小兒子繼承,兩個兒子在他面前說一定會遵照父親的意思。
沒想到父親離世後,小兒子告上法院要求平分家產,大兒子則反駁父親分配遺囑時有錄音錄影做為證據,完全依照爸爸的意思分配,是小兒子不孝不願意遵守。
法院最終判小兒子勝訴,所有財產平分。蘇家宏律師分析,王董的遺言雖然可以證明是真實的,但是並沒有產生法律效力,大兒子所拿出的影音資料並不是「遺囑」,只有道德拘束力,並沒有分割遺產的效力,因此將所有財產平分。
蘇家宏提醒,如果懂得法律,王董只要親筆手寫遺囑全文,並且親自簽名寫上年月日,就是一份有效的自書遺囑,可免掉一場子女互告的訴訟,這份遺囑也可以確保他的接班計畫有法律的後盾。
目前《民法》上規定遺囑的作成方式有5種,分別是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口授遺囑及代筆遺囑,各有不同細節需要留意,自書遺囑最為單純,只要本人「親筆撰寫」文末簽名留下年月日,修改處也必須簽名,就具有法律效力,電腦打字並非親自撰寫會讓遺囑無效。
文章來源:蘇家宏律師臉書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