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來做傳承、節稅好工具的「有價證券他益信託」日夯,過去只有銀行能承作,現在金管會開放券商承作後市場發展更蓬勃。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表示,金管會在2021年7月開放券商得辦理「有價證券他益信託」業務後,現11家可兼營信託業的券商中已有兆豐證、群益證、永豐金證券等三家證券商獲准開辦。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表示,過去券商辦理的「有價證券信託」僅限於「自益信託」,即信託契約受益人與委託人須是同一人,所以之前做的大多屬於「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也就是借券業務,由委託人將其長期投資的股票交付信託辦理出借收取費用,以增加投資報酬率,態樣較為單純。
近年高齡社會傳承照顧的需求增加,委託人規劃信託受益人為不同人的態樣日趨普遍,「他益信託」的需要愈來愈大,所以金管會開放「有價證券他益信託」業務,可有效協助客戶辦理家族事務的規劃,例如委託人將其所有的股票交付信託,父母為「母券受益人」,保留投票權或處分控制權,並將孳息受益人留給子女,以達照顧的目的。
有些企業主,為了鞏固企業經營權,明確分配權利,避免家族紛爭,達到財富傳承的目的,將所持有家族企業股票交付信託,並以自己或家族成員為受益人,但企業主仍可在信託契約保留指示受託人行使表決權的權利,因此家族企業股票交付信託後,企業主仍可繼續管理家族企業並行使決策的權利,這可稱為簡易版的「家族信託」。
現任企業主可以靈活決定「誰成為信託的受益人」,以及「家族企業經營決策權移轉的條件」等企業傳承相關的內容,並在移轉條件成就前由企業業主充分掌握企業的相關控制,這是一個很大的優點。
呂蕙容表示,因考量稅法規定,目前國內有價證券信託多以「自益信託」或「他益信託」辦理;另外有些公司老闆基於股權不宜隨意移轉考量,會選擇「本金自益、孳息他益」即「部分自益、部分他益」的方式辦理,手上仍保留母股,只贈與股利的部分給受益人。「有價證券他益信託」需送交國稅局審查贈與稅,期間「一般至少」三年以上,多則長達十餘年,此類信託贈與稅課稅方式,採「郵局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折現來計算信託本金及享有孳息權利的贈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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