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開徵,繳納期間至11月1日。財政部今(23)日指出,今年開徵輛數25.8萬輛,年增2.44%,稅額成長到11.4億元,年增2.28%,原因可能是新冠疫情下宅經濟蓬勃,導致物流、貨運小貨車增加。
使用牌照稅每年開徵兩次,自用車是在4月開徵,營業用車則分為上下期,上期在4月、下期於10月開徵。財政部表示,近期各地方稽徵機關會將繳款書郵寄出去,如果沒有收到或對稅額有疑問,可再洽稽徵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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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處長黃惠玲表示,今年開徵的營業用車輛數較去年同期成長6,000餘輛,其中以小貨車增加最多,推測可能是與宅經濟發展有關,帶動物流、貨運小貨車成長。
若觀察六都,以台北市開徵輛數年增4,064輛最多,成長率約3.55%,可能是因為多數物流、貨運車輛設籍在台北市;另外台南市開徵輛數則年增1,654輛,年增8.46%,推測應是受到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發展帶動,使對貨車需求增加。
財政部表示,納稅人有多元方式繳稅,除了可線上查繳稅款,稅額3萬元以下者也可在便利商店繳納,或透過有開辦繳稅服務的行動支付工具,呼籲民眾可多用網路代替馬路,避免群聚染疫風險。
此外,納稅人如果受疫情影響,無法在規定期間內繳清稅捐,可申請延分期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