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7日表示,今年首季我國累計撥付725億元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給地方政府。另首季統籌款稅收已達到781.6億元、年增約5%,預計今年統籌款資金水位可有效支應地方政府,即使報稅期限延後也不至於影響地方財源。
按照我國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包括四大項,包括40%營業稅收(營業稅總收入減除統一發票獎金)、10%所得稅收、10%貨物稅收、20%地方縣市土增稅收。
隨近期本土疫情升溫,朝野立委也關心所得稅報稅期限延長必要性,但同時也可能導致所得稅收延後入帳,牽動統籌款稅收來源。
我國今年統籌稅款分配數為3,084億元,依規定,地方政府可拿到94%(普通統籌稅款2,901億元),包括直轄市獲61.76%(約1,905億元)、縣市獲24%(約740億元)、鄉鎮市拿到8.24%(約256億元)。
至於剩下6%特別統籌稅款(約183億元)為中央政府所有,地方政府需提出計畫,經中央核准才會另行撥付。
因普統款採按月撥付,也就是地方政府普統稅款2,901億元除以12個月依序給付,以今年而言,平均每月約撥付241.7億元,截至首季皆無虞。
國庫署副署長顏春蘭指出,今年首季中央統籌稅款實收數為781.6億元左右,較去年同期成長5%,比預算目標增加了10億元,主要為獎金分紅增加挹注首季所得稅收成長,還有內需升溫加持營業稅收表現。
顏春蘭認為,以今年首季景氣來說,內需與出口表現都不錯,估計今年統籌稅款有望達標預算數,即使我國決定比照前兩年延後所得稅報稅期限至6月底,地方財源也不致於受影響。
依國庫署近年統計,從2014年至2019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超徵數為88.9~208.5億元;受疫情衝擊,2020年出現近11年來首次短徵現象,約短徵66.49億元,惟2021年景氣反轉而超徵360億元,創史上統籌稅款最大超徵紅包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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