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防範陸資挖角會計師三招教戰

新聞媒體 2021-03-04

面對中國大陸上市公司重金挖角,台商如何力保人才?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3)日表示,台資企業除了在大陸上市比拳頭,透過虛擬股票、新股認購權、限制性股票等三項工具,讓台幹們分享到公司的利潤,達到保護人才的效果。

資誠兩岸商務與稅務會計師徐丞毅指出,最近有多位台商向他反應,當地台幹受到大陸上市公司挖角,對手甚至以贈股來利誘台幹,為了留住人才,甚至有台商已經在煩惱,是不是該讓公司在大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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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公司上市是個大工程,徐丞毅表示,其實大陸事業體在上市之前,或甚至還沒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雖然無法發行特別股,但還是可以運用股權設計來激勵員工,讓台幹可以分享到公司的利潤。

其中一種做法是虛擬股票,徐丞毅表示,主要是透過運用股息紅利來操作,比方說當年度公司獲利,決定分紅給台幹,不過台幹實質上拿到的是獲利獎金,而非實質的股票。

徐丞毅指出,這種模式能讓台幹對公司的向心力提升,但是分紅之前要留意新年度的規定,大陸對台幹可能是按月計算所得稅,若在當月拿到大筆獎金,可能會讓該月的所得稅率高達45%。

針對一個月內領到大筆所得的情形,徐丞毅表示,大陸目前對此有項租稅優惠,讓單筆獎金可以拆成12個月,攤到全年各月所得當中,再平均計算適用稅率,然而此項措施將於今年底到期,台商若採虛擬股票分享獲利,要留意明年相關稅法的規定變化。

第二種模式則是新股認購權,徐丞毅指出,公司可以釋出新股認購權給台幹,讓台幹在未來某個時點,以較優惠價格取得公司股權,類似選擇權的概念。

第三種做法則是限制表決權,徐丞毅指出,如果台商擔心發放股票,將稀釋自身的決策權,雖然不能在大陸發行特別股,但還是可以運用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讓台幹取得不具表決權的股票,既不影響公司決策,又能與台幹分享公司利益,增加向心力。

徐丞毅指出,無論是何種股權激勵政策,都要留意另外一個面向,如果大陸事業體本身是透過海外信託或境外合夥企業來控股,釋股時就要小心,如果台幹取得海外控股公司的股權,不論是否有匯出股款,都會受到管制,必須向大陸外匯管理局進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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