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刻意大量小額消費,以增加發票中獎機會,因此對中近萬元獎金,引發熱議,財政部表示,發票給獎的立意是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發票、防止業者逃漏稅,針對小額消費套領行為,決議修法不給獎金。
財政部預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因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手法,藉分散消費或付款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等不合常規方式套取中獎獎金,與統一發票給獎目的有違,為保障一般消費者統一發票中獎權益,並維護社會公益,因此修法,定明不合常規情形取得的發票不予給獎;若已給獎者,領取獎金者戶籍所在地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中獎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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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高雄有民眾大量購買一元塑膠袋或二元白包袋,取得五千多張統一發票,其中有卅張中獎、獎金約八千元。不計時間成本,以成本六千元來計算,獲利率約三成。也曾發生過營業人假交易、擅自開立多張發票給自己以兌獎,國稅局早就針對開立發票異常店家輔導,必要時深入查核。
官員表示,我國每年編列統一發票獎金預算,所以獎金總額都有上限,近五年約為九十九點四億元至依依四點七億元。一旦有不肖人士大量取巧套領發票獎金,可能會導致發票獎金提前觸及預算上限,發票獎項可能就無法增開,影響所有消費者的權益,因此財政部都有查核規定,以防堵出現套領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