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勢稽徵所表示,五月申報期來臨,國內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組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自111年4月28日起至6月30日止,可利用電子憑證線上查詢110年度所得資料,查詢方式有下列兩種:
一、自行查詢
1.營利事業持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IC卡(以下簡稱工商憑證)或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持國家發展委員會核發留有統一編號資訊之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以下簡稱組織及團體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
2.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除可利用工商憑證查詢外,亦得以所得年度結束日(110年12月31日)前已向稽徵機關完成登記之負責人所持有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但於110年度期間有歇業、註銷、廢止或經主管機關撤銷登記及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有變更負責人情事者,不適用以負責人所持有之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查詢。
二、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
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組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可自111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使用上述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完成線上授權委任代理人後,再由「代理人」於4月28日起至6月30日止,以代理人的工商憑證或組織及團體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代為查詢。
該所特別強調,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之所得資料,是來自各憑單填發單位所申報之各式憑單歸戶後的資料,僅作為申報所得稅時之參考,相關所得應依稅法規定自行減除成本及相關必要費用,納稅義務人如有所查詢資料以外之其他來源所得,也要列入申報;以免因漏報或短報所得而受罰。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東勢稽徵所營所遺贈稅股羅小姐
聯絡電話:(04)25881178分機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