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反傾銷調查為準司法貿易救濟程序不影響臺美雙邊關係
反傾銷調查案為美國企業提出救濟申請,美國商務部與國際貿易委員會依法進行的準司法貿易救濟程序,美國貿易代表署並未參與,且與該署負責的BTA貿易談判程序不同。即使與美國雙邊貿易關係密切的盟國,例如歐盟、加拿大、日本、韓國等,多項產品亦被美國進行反傾銷調查並課徵反傾銷稅。
有關美國對我輪胎反傾銷調查案,係美國商務部(DOC)與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2020年5月13日接獲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申請,要求對我國、韓國、泰國及越南等4國輸美「乘用車和輕卡車輪胎」展開反傾銷調查,另對越南展開平衡稅調查。
此為美國勞工團體依據既有之貿易反傾銷與平衡稅法規提出救濟程序後,美國政府據以展開調查並進行裁定之個別案件,與萊豬案無涉。
美商務部於2020年12月30日公告本案反傾銷調查之初步裁定,本案調查程序尚未完成,後續尚有最終裁定及產業損害調查認定,政府將積極協助業者因應後續程序。貿易局將於本週邀集公會及相關業者代表研商討論因應後續調查作法,爭取對我業者有利的結果。
貿易局本新聞稿發言人:劉副局長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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