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法律/進軍美國超前部署商標申請

新聞媒體 2021-07-27

美國是全世界最大市場,隨著疫苗施打率上升,美國各州開始陸續解封,並已大幅放寬已接種疫苗的民眾口罩禁令,美國人在無法出門長達一年後,也開始展開報復性消費,使商務社交、娛樂產業等全面復甦。

眼見美國市場如此經濟成長力道強健,台灣企業若想趁此良機進軍或擴大美國市場布局,就應「超前部署」,留意美國對於智慧財產權的高度重視。其中,「商標」更是美國的一大保護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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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標申請制度與台灣或其他國家市場有所不同,一方面,商標和專利一樣都是「屬地主義」,在各國使用都須申請註冊,但美國制度特別的是更強調「使用主義」。

在美國申請商標登記流程上,除要考量屬地主義,以註冊日為權利先後時間判別,也要考量使用計畫。不若在台灣,可先註冊申請,之後再使用,建議在三至五年內有使用計畫,再於美國註冊商標。

和台灣不同之處,是美國為註冊主義、使用主義雙軌並行,通常企業須先有使用規劃,可基於商標已使用基礎、意圖使用、本國註冊或國際註冊作為基礎提出申請,基於已使用基礎提出申請,後續公告後,即不須再提出商標使用聲明。

若是在馬德里協定(Madrid Agreement)會員國提出申請,基於會員國共識與國際註冊原則,一旦在其中一會員國審核通過,取得的權利就可指定延伸到其他會員國,不必個別申請。

目前台灣尚非會員國,但若在中國大陸已提出商標申請或已取得註冊,可透過大陸商標局進行國際註冊申請,並指定將權利延伸至美國

假設有一個台灣手搖飲業者有志進軍美國市場,在商標申請、使用上,要考量的硬體「商品」或是軟體「服務」類別多達40多項,例如販售手搖飲、茶飲零售批發等商品,或建立會員系統、官網、App等服務以行銷。

該客戶申請商標登記時,要思考該註冊哪些商品、服務類別,如販售飲料本身,或同時販售茶包與茶具組甚至茶飲技術等,都應考量類別數量眾多,每項類別申請都會有費用,通常一個品牌不會註冊所有類別。

企業客戶在申請商標登記時,須考量進軍該市場的企圖心、行銷模式、市場考量為何,明確區分其各種商品、服務類別,並區分短中長期計畫,考慮是只針對核心業務登記或多角化經營。

有志進軍或在美國市場布局的台灣企業、行號,可預先了解台灣與美國申請商標登記的程序、時間差異。假設一切順利,在台灣從申請到完成需時八至十個月,在美國一般來說是九個月,須考量上市時間點,及早提出申請。

企業在商標布局他國前,應先確定自己的品牌型態為何,例如是全文字、設計搭配圖樣,甚至是聲音、顏色等都可是商標,接著要確定未來會將該品牌應用在哪些商品、服務,以明確登記註冊哪些類別。

此外,商標使用會累積品牌價值,企業也應事先考量商標申請人、持有者會是個人或是公司,或是要登記於總公司或子公司,一般為了節省管理的時間與成本,通常建議由總公司申請,更有利掌握公司智慧財產權。

(本文由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廖雍倫口述,記者鄭鴻達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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