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2千元以下者原則上免徵營業稅

最新法令 2021-06-18
一、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2千元以下者,免徵關稅與海關代徵之營業稅及貨物稅,但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不適用之。 二、本部94年6月9日台財關字第09405502640號令,業經本部106年9月7日台財關字第10610187785號令定於中華民國107年1月1日廢止。(財政部106/09/07台財關字第1061018778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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