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今(110)年10月29日撥入受退稅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受退稅人,全國總計約18萬8千件、退稅金額約26億5,658萬元,屬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所轄退稅案件約2萬4千件、退稅金額約2億3,518萬元。本批退稅對象為:
一、今年5月10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
二、今年5月11日以後申報屬人工、二維條碼及稅額試算紙本回復。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醫事人員展延申報案件。
南區國稅局說明,採用直撥退稅者,本批退稅款將於今年10月29日撥入受退稅人指定帳戶;未採用直撥退稅者,國稅局會於同日寄發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自今年10月29日起至12月30日止,民眾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如退稅金額不滿5,000元者,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之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取退稅款。國稅局提醒,逾期尚未兌領者,民眾可攜帶該憑單、國民身分證,如委託他人辦理,應另檢附委託書及代理人國民身分證逕向原填發退稅憑單的稽徵機關申請展延兌領期限,再儘速持已展期的退稅憑單向金融機構或郵局提出兌領退稅款。
該局呼籲,民眾多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辦理直撥退稅,除可節省往返兌領時間,亦可免除遺失退稅憑單的風險,並可迅速在退稅日領取退稅款。若今年未辦理直撥退稅的民眾,請記得於明(111)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填寫帳號,採用快又有效率的直撥轉帳退稅服務,既安全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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