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車」條款7月上路

新聞媒體 2021-01-30

經濟部昨(28)日正式宣布,「檸檬車條款」將於今年7月1日實施。

經濟部長王美花昨天表示,據「檸檬車條款」規定,新版契約規定交車後一定期限(不得短於180天)或一定里程(不得少於1.2萬公里)內,若發生屢修不好的爭議,將可更換新車或退貨,對於消費者更優惠的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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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經濟部公布「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7點修正,新車在交付後一定期限(不得少於180日)或行駛一定里程數(不得少於1.2萬公里)以內,若發生起火燃燒、暴衝、煞車失靈、突然熄火故障、引擎溫度升高,以及其他有危害生命或身體健康安全之虞的重大瑕疵,經過二次維修而未修復者,消費者得請求同款或等值新車,或是解除契約。台灣社會俗稱「車王」,國外則以「檸檬車」稱之車主的心情「又酸又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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