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法律/房地合一稅改革應循序漸進

新聞媒體 2021-03-23

面對房市炒作亂象,政府打炒房政策陸續上菜,財政部也已擬定房地合一稅2.0改革修法,將在立法院審議,同時近期各界對於囤房稅改革,也提出不少見解。要達打炒房綜效,房地產的交易稅、持有稅加重確實是可行方向,但政府也應審慎評估衝擊,循序漸進,避免過度影響產業發展,或殃及無辜。

政府打炒房三部曲,從首部曲的中央銀行祭出選擇性信用管制,早在去年12月就打前鋒推出;到內政部完成攸關實價登錄2.0的地政三法修法,可視為二部曲;而近期第三部曲已經拋出,也就是財政部的稅制改革,除修改房屋稅條例,針對評定現值10萬以下的房屋免稅條款設限,更重要的是房地合一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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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2.0的修法方向,主要是拉長短期持有期間,希望抑制炒作,此外政府觀察到法人炒作情況,也將法人房地交易改依持有時間採差別稅率,並納入預售屋、特定股權交易等,方向上鎖定法人及預售屋投機炒作,值得肯定。

不過在拉長短期持有時間方面,財政部除了將原本一年內出售課45%房地合一稅,改為兩年內出售就課45%外,也將適用35%稅率的持有時間,從原本一年以上、未逾兩年一舉拉長到兩年以上、未逾五年,財經部會及朝野立委修法時,應仔細思考修法是否過重。

若要抑制短期炒作,也許可思考將35%稅率適用期間,略為拉長即可,例如未逾三年就出售,不一定要拉長到五年。若一次下手太重,影響層面包括營建產業、就業機會等,政府要審慎評估。

目前政府前有選擇性信用管制、後有房地合一稅改革,漏洞要去防堵,該懲罰的投機性炒作也要做,但應該要循序漸進,勿求躁進而忽略影響面。

房地合一稅的改革還有另一面向可思考,除了挹注長照財源外,是否可更高比例運用在租金補貼,房地合一稅收這塊餅怎麼去切,才能達到政策目的,取得平衡點,值得政府慎思。

至於學者、在野黨不斷呼籲政府改革囤房稅,由於囤房稅屬於地方稅,要在房屋稅條例中統一課徵稅率,實務上有困難,財政部也已經提出五大理由表示將審慎研議,稅基也是關鍵,未必要從稅率改革。

國人傳統觀念有土斯有財,房地產可傳子傳孫,再加上現金利率低,股票風險較高,房地產過去被視為資金的避風港,民眾持有多戶房屋,原因各異,未必是囤房炒作,政府可思考如何將多屋族的房屋引導到包租代管。

此外若要從稅制下手,政府還可考慮參考香港打炒房作法,祭出額外的買方印花稅,並設計實施年限或條件,更有彈性且精準的打擊炒作。

除了稅制上的改革外,預售屋持續稽查也是重點之一,雖實價登錄2.0已經通過,但尚未正式上路,除了中央地方聯合展開大規模稽查,地方政府也應常態性稽查,像是台北市就持續有在查核,並按季公告。(本文由前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莊孟翰口述,記者翁至威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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