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訂定「綜合所得稅重複申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案件認定原則」,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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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14年4月23日台財稅字第11304655680號

訂定「綜合所得稅重複申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案件認定原則」,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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