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公司公布109年11月份國內氣價

工商法遵 2020-11-02
    台灣中油公司宣布,自明(2)日凌晨零時起,11月份家庭用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工業用丙烷、丁烷、混合丙丁烷每公斤各調漲新臺幣(下同)1.5元,車用液化石油氣每公升調漲0.8元;國內天然氣價格平均調漲2.28%。

    台灣中油表示,液化石油氣類之價格依「台灣中油公司液化石油氣價格每月檢討調整機制」辦理;109年11月國際液化石油氣合約價CP較109年10月上漲,依液化石油氣計價公式計算,11月份液化石油氣每公斤應調漲2.3元,為配合政府政策及減輕民眾負擔,11月份液化石油氣每公斤僅調漲1.5元,未調足之每公斤0.8元,由台灣中油暫時吸收;另加計先前未調足之吸收金額每公斤6.0元,累計每公斤吸收金額為6.8元,將於日後國際價格下跌時再行回補。

    有關天然氣部分,依據政府核定之天然氣價格公式計算,11月份國內天然氣價格因氣源成本增加應調漲售價。自今年11月2日起公用天然氣事業NG(1)每立方公尺調漲0.16元,以家庭用戶每月平均用量約30至45立方公尺計算,每月增加約4.8至7.20元。各用戶別天然氣產品價格請詳參台灣中油全球資訊網公告之天然氣牌價表。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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