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股所得可以有條件免稅

新聞媒體 2021-02-18

立法院日前通過修法,將個人交易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所得,重新納入最低稅負制當中課稅,不過為延續扶植新創公司的美意,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天使投資人若能符合一定條件,出售新創公司股票的所得,依然可以免於課稅。

官員表示,立法院最近三讀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擬自今年起,針對個人交易未上市櫃股票的所得,重新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不過為了配合培植新創事業的政策,如果是交易「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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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排除適用的股票類型,依據財政部日前預告的認定標準草案,原則上大多比照《產業創新條例》第23-2條規定,放寬讓設立未滿五年的新創事業。

其次,根據預告草案內容,若股東投資時已因為產創條例天使投資人條款,而享有租稅優惠,未來在出售股票時,也能自動排除最低稅負制,公司不必重新申請資格;第三,公司如果已經登錄創櫃板、也可直接排除適用最低稅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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