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排已成全球關注議題,並將衝擊我國電子供應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下周一(18日)請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就「綠色金融行動方案與碳權交易所」進行專題報告,相關內容15日出爐,針對外界關注是否由下設「碳權交易所」?金管會沒有鬆口,並指出需有前提,即由政府先設立總量管制目標、商業化,至少要有四大配套措施,才能循序漸進導入。
歐盟宣布要在2023年課徵「碳關稅」,碳權交易問題迫在眉睫。台灣「碳權交易所」何時才會建立?成為市場熱議的問題,之前外界希望由金管會來設立碳權交易所,環保署也說參考歐盟、美國、南韓制度,將排放額度比照有價證券形式進行核配、拍賣及交易,並點名台灣證券交易所管理交易,但金管會有不同意見,認為排放配額與有價證券性質南轅北轍,恐造成權責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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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報告昨天出爐,針對碳權交易所問題,表示參考國際間碳權交易所之發展經驗,要成立碳權交易所需有部分前提及考量事項,需由政府先設立溫室氣體的總量管制目標,再分配排放權給排碳之業者,並考量商業化之可行性。
若要實施總量管制,金管會表示,除需要完備相關法規外,亦需搭配完善配套四大措施。如一、設置碳排放資料庫;二、建立碳排放量盤查、查證、登錄制度,三、訂定減量目標,四、核配額度及交易人資格等,以循序漸進導入總量管制及交易制度。
金管會將持續關注國際間碳權交易所之發展情形,配合國家整體之規劃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