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一張3,000多元超不親民,高價股可仿蘋果用「這招」吸散戶

新聞媒體 2020-09-14


封裝材料及設備通路商長華電材,在今年 6 月 19 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將原有的股票面額由新台幣 10 元變更為 1 元,公司資本額則維持 6.388 億元,因此,發行股數由原來的 6,388 萬股增加至 6.388 億股,亦即流通在外股數變為原來的 10 倍。

長華變更面額後的新股票於 8 月 17 日上市,掛牌參考價為 19 元(8 月 5 日為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當日收盤價為 190 元),上市當日在買盤大量介入下,股價以 20.9 元漲停收盤,為此一制度帶來好彩頭。

其實去年 8 月長華的關係企業長華科技,就領先其他櫃買股票採取股票彈性面額制(面額同樣由 10 元變更為 1 元),上櫃股數由 3,641.3 萬股變成 3.6413 億股(資本額仍維持 3.6413 億元),新股票並於去年 9 月 9 日掛牌,參考價為 31.2 元(去年 8 月 28 日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的收盤價為 312 元)。

台股改採取彈性面額制度是為了與國際股市接軌,綜觀歐美日等國家的《公司法》,股票有的是採取有面額,有的是採取無面額,也有的是兼採取有面額及無面額等不同制度。至於與我國鄰近的新加坡,在 2005 年修正《公司法》時,就將法定股數及面額廢除,從 2006 年起,上市公司的股票都是無面額。

另外,香港雖然有法定股數及面額,但是股票面額並非固定,有的面額是 0.1 港元,有的面額只有 0.01 港元,有的面額則大於 1 港元;例如股票在香港掛牌多年的台資企業亞泥中國與統一中國,其股票面額分別為 0.1 港元及 0.01 港元。

我國的《公司法》第 156 條對於公司的每股面額並無限制,僅規定股份公司的資本,「應分為股份,每股金額應歸一律」;至於公開發行公司股票面額 10 元的規定,是主管機關為了方便股票交割及管理,才在 1979 年頒布「公開發行公司股票統一規格要點」(該要點已於 1988 年 11 月 24 日起由「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所取代),並在該要點中明訂「股票每股金額均新臺幣壹拾元」。

時空改變  固定面額成歷史

然而,因為時空已經大幅改變,為了與國際股市接軌,同時也有利於國內創新事業的籌資規畫與順利銜接資本市場,以及股價長期低於 10 元的上市櫃、興櫃公司的籌資。主管機關於 2013 年底公告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 14 條,將原本「股票每股金額均新臺幣壹拾元」的規定修正為「公司發行之股份,每股金額應歸一律」,也就是每股的面額不再以 10 元為限,可以是 100 元、50 元、20 元、5 元、1 元或其他金額。

亦即在彈性面額制度下,公開發行公司將可以依照其需要決定股票的發行面額,只是面額必須一致,不可以有的面額是 5 元,有的面額是 10 元。這也是台灣自 1979 年起實施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固定面額制度以來的一大變革,此一彈性面額制度從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去年長科拔得頭籌,成為第 1 家將股票面額由每股 10 元變更為 1 元的上櫃公司,櫃買中心為了提醒投資人,特別在其股票簡稱加註「*」以作為區別。目前上櫃股票有從事新藥研發的太景*-KY,興櫃股票有從事納米及粉體研發製造的納諾*-KY 以及從事線上遊戲代理和網路平台服務的好玩家*等採取彈性面額制。今年 8 月在長華領先其他上市公司將股票面額由每股 10 元變更為 1 元後,也讓有註記「*」的公司多了一家。

基本上,採取彈性面額制後,個股的每股稅後純益、每股淨值及每股股利與原本面額為 10 元的公司將無法直接做比較,假定股票面額是由 10 元變更為 1 元,那麼其股價、每股淨值、每股稅後純益將變為原先的十分之一,但公司的獲利能力、經營績效及股東權益均不會受到影響;例如股東權益報酬率、股利殖利率及本益比等,都與面額變更前相同。

台股目前股價超過 500 元的家數愈來愈多,其中大立光的股價超過 3,000 元,信驊、譜瑞-KY 及祥碩的股價也都超過 1,000 元。這些高價股對一般散戶而言,可以說是高不可攀,難以下手投資,未來如果能夠採取彈性面額制度,那麼就能吸引更多散戶參與投資。

例如,目前資本額 13.414 億元的大立光,在外流通股數僅 1.3414 億股,如果能將其股票面額由 10 元變更為 1 元,那麼在外流通股數就可以變成原來的 10 倍,股價則由目前的 3,000 多元變成 300 多元,那麼就會更加親民。

高價股降面額  將有利散戶

像美股的蘋果一向就很重視散戶的投資,今年 8 月該公司又進行了第 5 度的股票分拆(1 股拆成 4 股),新股於 8 月 31 日掛牌交易。在股票分拆後,原本 400 多美元的蘋果股價降低至 100 多美元,將讓散戶的投資意願大幅提升。

蘋果曾經在 1987 年 6 月、2000 年 6 月、2005 年 2 月及 2014 年 6 月連續 4 度分拆股票,其中 2014 年 6 月是將 1 股分拆成 7 股,今年 8 月這次則是將 1 股分拆成 4 股。因此,大立光未來或許也可以參照蘋果的分拆股票作法,採取彈性面額制,讓更多散戶也可以分享公司的經營成果。

若從股務處理的角度而言,目前透過證券公司與集保公司的電腦作業,無實體股票的劃撥及保管已十分方便及安全,股票面額大小不再如同 1980 年代、1990 年代用人工交割股票年代那麼難以管理;例如,長華這次的新股就是全部以無實體方式發行,並且採用帳簿劃撥交付。因此,從長期的發展角度來看,彈性面額制將會成為未來的趨勢,以後台股像蘋果這樣多次分拆股票的例子,預期也會逐漸增加。

(本文由 財訊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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