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下稱國保)97年10月1日開辦,將於今(112)年10月1日屆滿15年,提供被保險人生育、老年、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身故及其遺屬基本經濟生活保障,已嘉惠國保被保險人及其家庭累計達240萬9千餘人。
隨著國保實施將屆滿15年,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款規定將隨之退場,即在今(112)年10月1日(含)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均不能參加國保。曾參加國保所累計之國保年資,於領取國保老年年金給付時,應按B式發給(月投保金額×國保年資×1.3%)。
勞保局說明,同時具有勞保及國保年資的民眾,因勞工保險條例及國民年金法訂有年資併計的規定,故勞保年資未滿15年者,可於年滿65歲時,併計國保有效年資後滿15年,即可依各該保險年資,同時領取國保及勞保老年年金給付,使老年生活享有國保及勞保的雙重保障。
勞保局舉例說明,王女士今(112)年10月滿65歲,勞保年資有7年,平均月投保薪資17,000元,國保年資有12年,選擇與原來7年的勞保年資併計,就達到「年資合計滿15年」可分別請領國保、勞保老年年金。經計算王女士每月共可領取7,005元,說明如下:
勞保老年年金:每月3,922元(17,000元×7年×0.775%+3000元)
國保老年年金B式:每月3,083元(19,761元×12年 ×1.3%)
國保+勞保雙年金:每月共可領7,005元。
王女士所領之勞保老年年金大概2年7個月就會超過選擇一次領取勞保老年給付金額(17,000元×7個月=119,000元),不僅抗通膨且活到老領到老,長期而言對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連絡電話:02-2396-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