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廢止本部85年8月21日台財稅第850481784號函及87年3月25日台財稅第871936242號函,自110年6月25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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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10年9月24日台財稅字第11000612300號

廢止本部85年8月21日台財稅第850481784號函及87年3月25日台財稅第871936242號函,自110年6月2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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