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銀行以出租財產之押金貸放或存儲應就收取之利息課稅

最新法令 2021-06-18
銀行業出租財產收取押金,如將押金專戶存入其他銀行或併同營業資金貸放他人收取利息者,應就其利息收入課徵營業稅,無須再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2項規定之計算公式,另行計算銷售額課徵營業稅。(財政部80/04/20台財稅第80009737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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