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美國商務部與晶圓代工大廠聯電就中國福建晉華對美商記憶體公司美光的竊密案進行和解後,認為聯電後續的相關陰霾尚未解除,再加上還有與美光民事賠償正等著聯電的情況下,亞系外資進一步看壞聯電後續,並且給予「減碼」評等,但 26 日該亞系外資終於回頭,在發出最新研究報告認錯,認為聯電認罪協商對後續保表有積極作用,且民事賠償問題可能需要持時間等待,加上近期 8 吋廠產能不足,推升聯電營運的狀況下,重新給予聯電「落後大盤」的投資評等,目標價由原本的每股新台幣 31 元調升至每股 38 元。
先前該外資指出,聯電訴訟案雖以承認竊密和解,罰金降到 6,000 萬美元,但在美中科技爭霸的意識抬頭,投資人應提防美國司法部的裁罰只是第一步,後續可能再就美光案要求賠償。而聯電承認協助中國晉華竊取機密,證人的角色也增加中國官方疑慮,可能導致中國事業面臨考驗。因此,在上述情況下,有可能衝擊接下來的營運表現。
只是,就在此報告發表後,聯電的股價一路成長,至今已逼近每股新台幣 40 元的大關,其表現似乎不如該外資的先前預期。因此,26 日該外資最新的研究報告中積極認錯,並表示除重新審視是美國商務部與聯電的和解協商內容,因為誤解聯電成為控方證人,因此預測其對聯電在未來中國的業績有所影響,加上近期 8 吋廠的產能吃緊,包含聯電與世界先進都在積極物色併購,另外還有與美光的民事賠償審理,也預計在整個刑事判決確定後才會進一步開始,恐將耗費數年的情況下,對聯電的短中期有限情況下,重新給予聯電相關投資評價。
報告中針對和解協商的部分,強調當時將聯電準備在緩刑期間積極與美國商務部進行合作一事,誤認為是聯電將做為控方證人,使其對在中國的事業恐造成影響。而因為類似相關的認罪協商案件,在國際上都經常使用,這使得聯電在中國福建晉華竊取美光機密案一事的最終處理結果上有其正面的幫助,使得其對後續的衝擊消失;再加上,聯電在面對後續美光的民事賠償部分,預計要到所有的刑事訴訟有了確實結果之後才會開始,預計將是許多年之後才會有結果。
另外,針對聯電對竊密案協商僅 6,000 萬美元和解金,較先前預期少許多,是基於福建晉華竊取美光 DRAM 製造機密之後,並沒以對外出售相關產品的情況之下,預計未來民事賠償也會以此為基礎,使得美光索賠金額預期也將不高的情況下,整體對聯電短中期壓力減少。在此情況之下,重新給予聯電的投資評等與目標價。
(首圖來源:聯電)